欢场春梦
《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8月20日起施行_我的网站

一 | AI摘要 8月20日,《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施行,系全国首部“晋江经验”专项法规,聚焦要素配置、企业融通、科技创新、产城融合与政府服务,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8月20日,《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首部以“晋江经验”为主题的专项法规,《条例》以法治固化实践经验、破解发展瓶颈,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包括总则、资源要素配置、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科技创新、产城融合发展、政府服务保障、附则,突出精神传承、侨台优势、政企互动、实体经济、品牌战略等泉州特色。

二 | 资源要素配置方面,《条例》聚焦打破隐形壁垒,明确建立健全机制,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分别对技术、土地、人力、数据、资本等资源要素配置作出规定。

三 | 本网讯 记者陈晶涛报道 为进一步净化全区文化市场环境,近日,区委宣传部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共同开展了“扫黄打非”工作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一行先后来到饭店、歌厅、超市、书店、网吧、印刷厂等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各部门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各负其责、协同作战,重点检查在售书籍是否涉及迷信、低俗、色情等内容;是否存在违规出售盗版图书;文具是否存在不当内容;食品是否过期;网吧登记备案是否规范;打字复印、印刷行业提供的文化服务是否存在盗版盗印等现象。同时,检查人员还向市场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扫黄打非”的重要意义,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明确搭建对接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华侨华人、台港澳同胞和在外泉籍企业家回乡投资兴业;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加强与台湾地区合作,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 企业融通发展方面,《条例》立足我市中小企业众多的实际,明确推进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构建良好企业发展生态。

四 | 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经营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从合规经营、品牌培育、标准制定、上市服务、国际化发展、会展支持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产业科技创新方面,《条例》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从研发投入、平台建设、成果转化、政府投资基金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创新支撑措施,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产城融合发展方面,《条例》从发展县域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文体产业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进一步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通过固化总结经验,将因地制宜发展“一县一特色”的县域重点产业链、建立常态化跨县域交流机制等转化为法规制度;同时,固化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成果,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建园,建设2.0版本产业社区。 政府服务保障方面,《条例》强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方面,固化“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的服务理念,要求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体系,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和问题解决机制。同时,对规范入企检查、惠企政策兑现、政府诚信履约、防范化解拖欠账款、知识产权保护等作出规定,进一步稳定企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融媒体记者 颜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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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07:0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