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帝通建 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08-20

一 | 四川省绵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海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绵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海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海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权力观、政绩观扭曲错位,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引、资金扶持、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任性妄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海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AI摘要 文某、林某某冒充客服为电诈团伙引流,分别涉案9万、7万余元。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胡金木被开除党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胡金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 | 经查,胡金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活动、接待服务、家政服务安排,违规将周转房出租获利;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原职务影响力为亲友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信息化项目承揽、涉税事项处理、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三 | 闽侯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退赔。 经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金木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广东省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四 |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原一级巡视员乔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四川省巴中市监委对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原一级巡视员乔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乔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匿名诬告他人,对抗组织审查,串供、伪造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体检等活动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程序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打探尚未公开的人事任免消息,泄露工作中尚未公开的事项;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便利,在检验检测内审员培训、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文某因自首获从轻处罚。

五 | 文某、林某某明知上游电信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犯罪,仍按照指使,冒充正规平台客服拨打引流电话。二人按照话术,以“订单免单、退款理赔、航班改签”为诱饵,诱骗受害人下载指定App、添加上游诈骗人员账号,为后续诈骗创造条件,以此按单抽取佣金。

六 | 截至案发,两人拨打诈骗电话数千次,林某某引流诈骗金额7万余元,文某引流诈骗金额9万余元,其中包含多起机票退改签类诈骗受害人。

七 | 事后,文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

八 | 经中共市场监管总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乔东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乔东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四川省巴中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志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志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邮政河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程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邮政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邮政河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程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邮政纪检监察组和河南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闽侯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文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责令二人按各自罪责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九 |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十 |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十一 | 2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十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透视社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四川省纪委监委、广东省纪委监委、河南省纪委监委、江苏省纪委监委报道) 编辑:李煦 校对:李旭颖 审核:龚紫陌。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记者 宋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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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09:51:56